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?
[案情分析]:
我是一位合同工,今年底就快分娩,我想知道我可享受到女职工哪些待遇?请给予解
答。
[律师评析]:
你如果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,在生育(流产)时仍在参保的职工,可按有关规
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女职工:生育津贴
以生育(流产)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享受假期计发。
生育津贴=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/30(天)*假期天数
假期天数:(1)正常产假90天(包括产前检查15天);(2)独生子女假期增加35
天;(3)晚育增加15天;(4)难产假即剖腹产、3、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;吸引产、
钳产、臀位产增加15天。(5)多胞胎生育假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。(6)流
产假即怀孕不满2个月15天;怀孕不满4个月30天;怀孕满4个月以上(含4个月)至7个
月以下42天;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、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;
生育医疗费的办理:
(1) 持《广州市企业职业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》就医的医疗费用,实行同医
院定额结算(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)。
(2) 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、非定点医院的急诊、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
数报销。
(3) 导地分娩的医疗费用,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;高于定额标准的,按定
额标准报销。
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算:
(1) 正常产、满7个月以上流产:上年度是职工月平均工资ⅹ25%;(2)难产、
多胞胎: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ⅹ50%。
一次性补贴即在一、二级医院分娩的,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。
男职工领取《独生子父母光荣证》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,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
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。男配偶假期工资=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/30(天)*10
(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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