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非法转包工地上摔伤致残能获赔吗?
[案情分析]:
我是一名来自广西的打工者,去年在广州某建筑公司非法转包给潮州某建筑公司的
白云区新市工地上施工时,因施工棚架倒塌,将我摔伤致残.工伤出院后,广州市劳动和
社会保障局将我认定为工伤,但施工单位却互相推卸责任,既不给我评残,又不给我进
行工伤赔偿,请问在非法转包的工地上摔伤致残能获工伤赔偿吗?
[律师评析]:
收到你的来信后,现将你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回答.广州某建筑公司为了抢任务,将
自己承包的一部分工地非法转包给潮州某建筑公司,你在新市工地上为后者施工时摔
伤致残,理所当然是由潮州某建筑公司承担起工伤赔偿责任.但广州某建筑公司未经上
级主管部门批准,将自己的承包工地非法转包也是违法.根据省高院(2002)21号文《广
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》的第二十七条规定:
“建筑工程的分包人挂靠承包人,并以承包人的名义承接工程的,人民法院可以责令
分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。”所以,你应找广州某建筑公司与潮州
某建筑公司共同赔偿工伤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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